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服务供应商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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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服务供应商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服务供应商库项目(编号:gkzb202411150001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服务供应商库项目 |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服务供应商库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供应商库有效期限:自双方协议签署之日起有效期3年 。
服务地点位于: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全国范围)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依据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
(一)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本项目通过评估国内保险市场相关保险公司综合情况并进行遴选,建立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保险服务供应商库。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入围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作框架协议(含共保、再保分入合作),以共保或再保方式承保集团相关保险业务;
(二)本项目报价包括雇主责任保险、机动车保险、农业保险三部分,按保险行业通用形式,雇主责任保险费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机动车保险为自主定价系数报价;商业性农业保险按种植业、养殖业费率报价,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报送2024年(或最新)固定费率,并进一步说明:合作期内如国家政策有变化,投标人针对双方合作业务均采用经相关部门批复的最大优惠费率(或系数);本项目报价仅作为投标人入围意向费率及入库依据,采购人不承诺每名成交人承担任务的配额,具体合作项目及保险方案视具体业务情况另行协商。
以上详细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相应的监管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2023年度内任意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偿付能力表)。
(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供应商在2023年(或2023年4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不小于150%。
(5)承保能力要求:供应商企业财产保险或工程保险单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净自留+协议+合约)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6)保险业务收入要求:供应商2023年度的保险业务收入大于20亿(含20亿)元人民币。
(7)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注:指2021年1月1日(含)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 1)供应商承保过中央企业统保项目或保额超10亿的单个财产保险业务,或责任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责任保险业务;以上至少满足一项,独家承保或共同承保均可。
2)供应商处理过案件整体赔款金额在100万(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货运险或责任保险案件;以上至少满足一项,独家承保或共同承保均可。
(8)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40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
(9)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的。
(10)其他要求:
若供应商取得入选保险服务供应商库,须严格遵守中国融通集团保险集中管理要求及供应商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入选供应商应构建总公司、分支机构协同服务小组,由总、分机构负责重大项目的责任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大项目部或重点客户部等)负责组织、落实、监督相关保险服务工作,该部门须具备承保、核保、理赔及其他保险服务的组织、协调能力,确保重要业务顺利合作、重大赔案及时响应、争议赔案协商解决。
2)入选供应商应对其分支机构加强管理,对本项目协议相关合作内容和管理要求进行宣贯,全部业务需经融通财险进行保险安排,配合落实相关保险服务,提高出单批改工作时效,加强理赔工作管理,严格依照保单责任及时效约定进行案件处置,提高各项保险服务质量。
3)入选供应商总公司服务团队应协调内部相关部门,定期向投保人或融通财险提供基础承保理赔数据和索赔资料明细信息。
4)入选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积极配合供应商考核评价相关工作,遵从供应商淘汰退出机制。入围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存在但不限于下列情形时,将被暂停或取消其合格(或优选)供应商资格:
①在综合考核评价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集团公司集中釆购管理机构组织认定, 给需求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③违反《恪守商业道德承诺书》相关内容,经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机构组织认定的。
④违反《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经集团公司认定发生失泄密事件的。
⑤需求单位存在采购需求,且供应商具备供应能力,但连续三次不应标的。
⑥由于供应商原因延迟交货,严重影响项目和生产进度,导致需求单位受到用户处罚的。
⑦除不可抗力原因,供应商拒不履行合同的。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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