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海底观测及海岛二氧化碳监测设备的现场勘察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SZDL2024002046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 - 海底观测及海岛二氧化碳监测设备的现场勘察服务
- 预算金额: 185 万元整
- 最高限价:无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权利义务。并同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公章。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其成员的投标资格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 〕 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不允许转包、分包。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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