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安凯乡2024年受损修复重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连江县安凯乡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122]FJJHZB[TP]2024002、连江县安凯乡2024年受损修复重建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安凯乡2024年受损修复重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FJJHZB[TP]2024002
项目名称:连江县安凯乡2024年受损修复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16,619.00元
采购包1(连江县安凯乡2024年受损修复重建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16,61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16,619.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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