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012024000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1 10:30:00,更正为:2024-11-26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21 10:30:00,更正为:2024-11-26 10:30:00。
将原“技术要求与标准”中第四点第2条“履约能力”中“供应商提供近五年来(2020年—至今)在市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计分证明材料”
修改为:
“供应商提供本年在市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计分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监督单位:广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
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 “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 〕 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 " 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工商银行:普惠部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农商银行:公司部
贵商银行:市场部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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