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煤场周边排水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煤场周边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煤场周边排水设施改造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3-CG-241115594 、 SXZB-2411281011JNF2810 /01 ) , 已由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 以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会议纪要企要〔 2024〕09号 批准 , 项目 资 金 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煤场周边排水设施改造(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需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10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排水设施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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