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射频脉冲治疗仪(进口)采购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168号-ZJZB-2024-027
项目名称: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射频脉冲治疗仪(进口)采购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 550000
最高限价(元): 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射频脉冲治疗仪(进口)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射频脉冲治疗仪(进口)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以上证照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以上证照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证照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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