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漳能公司华能古雷热电厂至恒海超高压蒸汽直供及回水项目设备成套供货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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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福建公司漳能公司华能古雷热电厂至恒海超高压蒸汽直供及回水项目设备成套供货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1-309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福建公司漳能公司华能古雷热电厂至恒海超高压蒸汽直供及回水项目设备成套供货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华能古雷热电厂至福建恒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超高压蒸汽直供及回水项目设备成套供货及安装工程范围内所有系统的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和安装、验收试验、调试及试运行。本工程进行蒸汽管网和高压回水系统供货施工,满足恒海新材料工业用汽要求,供汽、回水参数为:厂区北侧围墙外1m处供汽表压≥11.2MPa,温度410±5℃,流量最大260 t/h,平均212.5t/h;围墙外1m回水压力≥10MPa,温度290±5℃,稳定性满足其稳定生产要求。
2.2 标段概况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进行蒸汽管网和高压回水改造,满足恒海新材料工业用汽要求,供汽、回水参数为:厂区北侧围墙外1m处供汽表压≥11.2 MPa,温度410±5℃,流量最大260 t/h,平均212.5t/h;围墙外1m回水压力≥10MPa,温度290±5℃,稳定性满足其稳定生产要求。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超高压蒸汽系统:主厂房内主蒸汽母管去二期预留口至北侧围墙外1m;
2)高温高压水回收系统:高压蒸汽冷凝水从北侧围墙外1m通过稳压系统稳压后,经增压泵升压后与原系统锅炉给水混温后回锅炉给水母管;
3)闪蒸系统:高压蒸汽冷凝水支路闪蒸及过热后,过热蒸汽输送至低压蒸汽管网,凝结水与高压除氧器进水(中继水泵后)混温后回高压除氧系统;
4)超高压蒸汽系统:超高压供汽管道从主蒸汽母管扩建端预留接口接出。
本方案供热蒸汽考虑从距离热用户较近的厂区北侧接出,以厂区北侧围墙外一米作为供热蒸汽管道分界线。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附图。
5)高温高压水回收系统:本工程设置高温高压水回收系统,用于回收福建恒海新材料热媒站换热器返回的高温高压回水。
界区外高温高压回水通过稳压罐系统稳压,经增压泵(本期设置)加压后分两路送往锅炉给水系统,在高压混温器中高温高压回水与除氧给水混合后接入高压给水母管,随后经锅炉给水支管分别送至各台锅炉省煤器。
稳压系统的稳压蒸汽来自汽包的饱和蒸汽,稳压系统的作用是稳定增压泵入口压力,确保高温高压回水能通过增压泵送回锅炉给水系统。
高温高压回水稳压罐定压运行,运行压力约为10.0MPa(g),高压凝结水温度约290℃。
高温高压回水稳压罐为立式,布置在高温高压回水站增压泵房北侧,露天布置。
详见附件系统图。
6)闪蒸系统:因考虑福建恒海新材料热媒站调试、投运初期低负荷工况,以及高温高压水回收系统事故检修工况,本工程设置了闪蒸系统,闪蒸系统与高温高压水回收系统并联设置,可以随时承接回水负荷,提高供汽稳定性。
闪蒸系统通过闪蒸将界区外高温高压回水压力及温度降低,降温降压为低压凝结水和低压蒸汽,闪蒸系统设置过热器,产出低压过热蒸汽。
详见附件系统图。
7)厂区管线布置:本工程新建一座增压泵房,位于汽机房外道路的北侧,新建管架由汽机房北侧接至厂区北侧红线外1米。增压泵房室内设计地坪标高10.00m,室外设计地坪标高9.70m。管架长约200米,宽约1.5米,净高5米。管架上布置2根主汽直供管道,管径暂按Φ457×45;布置1根高温回水管道,管径暂按Φ219×16,管架同时预留二期主汽及回水管道安装荷载及安装空间。
8)工艺设备布置:本工程在设备布置上遵循“便于操作和维护,结构紧凑、节省投资”等原则。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设备检修。
本高温高压回水增压泵房为两层布置,一楼层高6米,二楼层高6米,东侧布置增压泵,西侧布置闪蒸系统,增压泵上部设行吊,方便设备安装及检修。高温高压回水增压泵房东侧设置配电室、变频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等,层高6米。
9)高温高压回水站房北侧布置稳压罐系统(露天布置,设置检修钢架平台)。
详见技术规范书及附件布置图。
2.2.2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境内的古雷经济开发区石化基地内。
2.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月1日,合同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工期范围内要求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度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进度,投标人应满足项目单位的工程进度调整要求,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满足项目单位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须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为准,特别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有效性需满足证书签发地住建部门有关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或PC的合同业绩,及2项高压容器(10MPa及以上)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