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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2024-2027年非生产综合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

大庆市

发布时间:2024-11-2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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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2024-2027年非生产综合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383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2024-2027年非生产综合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热电厂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让胡路火车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装机容量2×350MW。

2.2招标范围:

制水收发2人;司机12人;办公楼保洁5人;厂区修缮4人(木瓦工、电工、水暖工、电焊工各1人)。共计23人。

2.2.1招标形式及范围:

招标方提供场地、车辆、原材料、设备等,投标方包人工、包管理、包运输的总承包方式。

2.2.2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制水收发

2.净化饮用水;收发报刊、邮件;搬卸零活;重要岗位送水。

.2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办公室的具体安排进行净化饮用水;收发报刊、邮件;搬卸零活及重要岗位送水等工作。

.3净化员工饮用水及食堂用水原则上一日两次,有特殊情况应满足其所需;保证节假日的饮用水储备;收发报刊及邮件,并作登记;处理办公室的搬卸零活;集控、化学等重要岗位饮用水输送工作,要求保证其至少存有两天的饮水量,同时节假日前应做好预留工作。

司机

2.具有A1驾驶证1人;具有A2驾驶证2人;具有C1以上驾驶证9人。

.2依据甲方现有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根据甲方办公室的指示安排驾驶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车辆安全;定期进行驾驶员安全培训。

.3必须参加公安和交通部门组织的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车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驾驶知识,具备准驾车型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具备熟练驾驶技能、较强的自控能力,遵规守纪不酒后驾车.

.4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

办公楼保洁

.1负责大庆热电行政办公楼公共区域保洁。

.2负责公寓楼公共区域保洁。

.3负责地下车库保洁。

.4厂级领导办公室及公寓保洁。

.5冬季办公楼门前至1号岗区域清雪。

.6所有清扫出的垃圾按规定存放到指定的地点。

厂区修缮

.1厂区卫生间以及所有设施设备维修。

.2燃料制样楼内全部配套设施维修。

.3厂区内照明灯杆、灯具、光源、照明系统配套配件维护更换。

.4办公楼主、附楼内所有设施设备维修。

.5启动炉集控室层卫生间及运行餐厅设施设备维修。

.6厂区内室外各种井盖及标识的巡检、维修、更换。室外地面(地下)井(包括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废水排水系统、雨排系统,但不包括消防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等压力系统的井)、雨箅子口的日常巡视、检查、清理。室外地下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废水排水系统、雨排系统日常巡视、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厂区各建筑物门窗(含电动)日常维护及修理工作;厂区围栏、企业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的日常维护及修理工作。

2.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企业劳务相关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代理商参与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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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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