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2025-2027年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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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四川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2025-2027年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374 )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四川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2025-2027年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2服务内容:华能四川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2025-2027年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
2.3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负责四川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100辆车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及维修救援等。
2.5中标原则: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中标人中标后须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 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格,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或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年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年的车辆维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和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