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项目JF2024(SD)WZ0202)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4(SD)WZ0202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96,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常频高频呼吸机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96,8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60天内到货,到货时,设备软、硬件为最新版本。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或者,提供 2022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 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 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常频高频呼吸机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常频高频呼吸机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登记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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