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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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物资代保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2-401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本工程里程碑计划工期26+2个月,预计2024年8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6年10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6年12月底投产,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海门电厂
2.5 服 务 期: 30个月,如代保管项目服务期延长90天,项目费用包干不调整,超出90天的由双方进行协商。因中标人工作原因造成的,则延长至工作完成,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人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6 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要求配备的特种库、棚库、堆场、办公室等进行规划建设和配套,并安装库区围栏、照明、监控、消防等设施和负责管辖库区(包括招标人提供使用的大约2000m2封闭库)的所有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开展6S管理以及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以满足基建物资贮存和人员的安全。
(2)投标人配置有能满足基建物资代保管需要的起吊和运输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吊、叉车、龙门吊、液压手动推车等。
(3)投标人根据基建工程进度和代保管工作需要,配置有经医院体检适合,能满足代保管工作需要的各岗位工作人员。
(4)投标人为本物资代保管项目配套满足现场需求的,具有先进、科学、有效的全流程信息仓储管理系统。
(5)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基建工程甲供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不含单件重量30吨及以上物资吊装卸以及招标方另行委托的物资清单)的到货前跟踪、预报、准备、接卸、验收、入库、保管保养、盘点、出库、基建物资数据录入管理系统、各类台账建立、各类单据和报表填报、库区范围内二次倒运、指定地点提货取件、配合竣工结算及审计、资料(技术资料、过程资料)收集与移交、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消耗品)等的保管与移交、剩余物资的保管和移交、包装物回收管理、保卫和清洁等全流程物资仓储管理工作。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共41人(合计941人月)(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电厂物资仓储管理服务业绩,其中至少需包含1个基建期物资代保管业绩,并且其中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的电厂物资仓储管理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内新建或扩建火电项目物资仓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由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
3.2.3本项目不接受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施工单位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经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审批程序书面同意后,本项目库区建设工作内容可以进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