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无人机机库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需解锁114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机库建设
三、采购结果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机库建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浙江科比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涛 、 游中炳 、 杨晓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 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1.1%; 500-1000(万元):0.8%; 1000-5000(万元):0.5%; 5000-10000(万元):0.25%; 10000-100000(万元):0.05%; 100000万元以上:0.01%。 收款单位:需解锁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账 号:233012010000058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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