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四川公司水电新能源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6/18-SB-026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水电新能源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附属设备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B区16栋、T区20栋。
2.2 项目规模: 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B区16栋整栋楼改建为指挥中心生产场所,T区20栋部分楼层改建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办公及中转房。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工期计划240天,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水电新能源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附属设备采购 (CHDTDZ046/18-SB-02601): 完成水电新能源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维护保护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电新能源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服务商。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同时提供1个UPS电源系统供货业绩、1个LED大屏系统供货业绩、1个控制台系统供货业绩(若一个合同中同时含有以上三项系统供货内容也算作有效业绩),且以上业绩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
(1)若是投运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若是供货业绩需提供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供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个生产制造商制造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服务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1年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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