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5机组项目气化炉系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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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17/17-QT-152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5机组项目气化炉系统技术服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已建成一期生物质气化耦合项目北侧 。
2.2 项目规模: 建设 1 台 10 ( 11.5 ) t/h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计文件的提供,制造协助、安装协助、调试指导等服务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的需要进行安排。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气化炉系统技术服务 (CHDTDZ017/17-QT-15201): 气化炉系统技术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气化炉系统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生物质流化床气化炉的设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主要服务内容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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