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二级集采采购任务-中核二二-核电-钢结构-徐大堡项目小安装工程保温材料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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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核建二级集采采购任务 - 中核二二 - 核电 - 钢结构 - 徐大堡项目小安装工程保温材料采购 - 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钢结构分公司徐大堡项目小安装工程,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本项目保温材料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公共询价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名称:钢结构分公司徐大堡项目小安装工程保温材料采购
2.2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3采购编号:CNEC-WZ-GKXJ-24-1146
2.4交货地点:辽宁徐大堡核电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暂定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产品交付,具体以分批订货通知为准。
三、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采购物项清单见附表。
3.2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GB/T 13350-2017、 G B/T3880.1-2023、JCT 564.1-2018等要求,如合同执行期间相关标准升版,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3.3结算数量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4品牌/生产厂家要求:无指定。须满足核电项目的具体要求,须按照核电项目供方评价管理程序的要求评审合格后方可供货。
3.5制造商授权书: £ 贸易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销售委托书 R 无需提供
3.6所报价格包含:包括但不限于所采购的本体货物、特殊工具、备品备件、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技术服务费、货到指定地点前的装卸费、标识费、文件资料编制费、行政规费、利润、管理费等所有费用,为货到项目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应答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具有标的物内相关产品的销售资格。
(2)信誉要求: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核建及下属各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未被列入中核集团、中国核建及下属各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其他要求:无。
4.2应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应答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建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应答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应答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出现异常的应答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应答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应答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4.3联合体:
R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仅接受贸易商与制造商联合应答,不接受其它联合体应答。
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应当满足本公告第4.1条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公告第4.2条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应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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