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神经外科、眼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神经外科、眼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鼎钊竞磋(货物)2024-044
项目名称: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神经外科、眼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70000 .00
最高限价(元): 2070000 .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1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890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神经内镜(脑室镜)及神经外科手术动力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包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眼科光相干断层扫描仪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包3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480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牙科综合治疗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 限:合同签订后,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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