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风电风、光、波浪同场联合发电关键技术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台州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51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浙江玉环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风电“风、光、波浪同场”联合发电关键技术研究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浙江玉环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 项目规模: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15个月。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 12 月 30 日开始,2026年3月 30 日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 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海上风电风光波浪同场联合发电关键技术研究服务 (CHDTDZ046/16-QT-51901): 解决海上光伏基础在台风场中的如下生存难题:①台风海域环境评估及其诱发波浪场工程尺度模拟技术、三维地质重构技术;②台风环境中海上光伏 - 波浪一体化新型基础平台承载机理及优化设计;③点吸收式波浪能发电装置总体方案设计与样机研制;④海光 - 波浪耦合发电装置海况适应性验证技术。解决大型光伏基础在极端台风场中的核心设计难题,实现其在我国台风海域光伏电场中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并为首部行业规范编制提供依据。(详见技术规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上风电风光波浪同场联合发电关键技术研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海洋工程结构试验的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 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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