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尤溪)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风电场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的研究与应用第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
-三明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27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尤溪)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风电场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的研究与应用第二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尤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汤川风电场。
2.2项目规模: 汤川风电场(工程占地面积19.48公顷)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90天 计划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3月25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风电场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CHDTDZ057/16-QT-2702): 本项目基于 5G 通信技术,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物联网、移动机场、无损检测等新技术,研究风电场无人机智慧巡检创新应用,让监管更透明、任务更高效、管理更规范,同时研发领先的无人机巡检全套系统产品,形成示范效应,规模化应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风电场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 3级及以上证书;
8.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1项无人机巡检系统或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或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的建设(或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 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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