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路灯、信号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路灯、信号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T12SZCCS2024110701
项目名称: 开发区路灯、信号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60600.00
最高限价(元): 1756515.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开发区路灯、信号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760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榆泉路新建信号灯5处;丁香一街新建路灯13盏;桃园路口信号灯;牛毛湖路路口新建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须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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