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法院智慧安防及网络与综合布线前后端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83-RTZX-C2024-0038
项目名称: 泰兴市人民法院智慧安防及网络与综合布线前后端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7.66300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涉及泰兴法院机关及部分基层法庭智慧安防及网络与综合布线的前后端升级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以上资质 , 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 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 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 a.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 65 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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