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龙口兰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轻质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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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522 )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龙口兰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轻质组件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兰高镇
2.2项目规模: 2.81 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供货期为2024年 12月下旬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山东华电龙口兰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轻质组件招标采购 (CHDTDZ046/16-QT-52201) 。 配套建设 2.81MW 的单面轻质组件,电池片需要满足功率 370Wp 及以上,组件转换效率 ≥ 18.8 。
说明:
1.标段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已通过华电集团投资决策,招标容量2.81 MW
2. 项目对组件规格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项目具体组件规格及功率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因项目用地、设计等不可控因素,项目实际采购规模与招标规模可能存在偏差,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交货地点:光伏项目现场指定的存放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龙口兰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轻质组件招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轻质光伏组件(标称功率不小于370Wp)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3MWp。(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合同签订双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扫描件,能反映本合同组件类型、标称功率与合同容量的供货清单或合同附件或其他支撑性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2023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且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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