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九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成效评估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九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成效评估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Y-ZC-241127
项目名称:九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成效评估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原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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