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输气分公司管道巡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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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青海输气分公司管道巡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4-GWGSZB17FW-005TC2406MHG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青海省涩宁兰一线、复线,西宁支线天然气管道线路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相关条款要求,“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根据《Q-GGW 03001.2-2022-油气储运资产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线路》《管理管道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管理区段长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管理专业无人机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等管道保护管理规定、优化意见、流程文件等要求,青海输气分公司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所辖输气管道及伴行光缆开展日常巡护,及时制止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对管道线路第三方施工进行巡查,对管道周边民众进行管道保护宣传,开展管道阴极保护电位测量、与属地单位开展反恐演练、联防活动等。
2025年青海输气分公司管道巡护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4-12-17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相关条款要求,“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根据《Q-GGW 03001.2-2022-油气储运资产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线路》《管理管道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管理区段长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管理专业无人机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等管道保护管理规定、优化意见、流程文件等要求,青海输气分公司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所辖输气管道及伴行光缆开展日常巡护,及时制止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对管道线路第三方施工进行巡查,对管道周边民众进行管道保护宣传,开展管道阴极保护电位测量、与属地单位开展反恐演练、联防活动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无事故证明)。 4. 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者评标委员会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现场查询;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资信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处在投标禁入期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因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被列为国家管网通报的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以招标人评标现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5)与国家管网集团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任职等情况。 (6)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1-26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02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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