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加氢改质装置技术许可、工艺数据包编制及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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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加氢改质装置技术许可、工艺数据包编制及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11601,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制油、煤制甲醇和石脑油、甲醇延链加工等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煤基油品、 芳烃、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生物可降解材料 等高性能油化产品 ,助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神华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 项目 加氢改质装置技术许可、工艺数据包编制和技术服务 。 技术许可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 发包 人要求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 自 合同生效 之日 起 至 至合同装置性能考核 通过六个月后 止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万吨/年及以上加氢改质或加氢裂化装置技术许可合同业绩1份,不包括对已有装置的改造或更换催化剂的应用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未在合同中体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或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技术协议须为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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