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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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AGF-HNGS-2411089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广东省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项目通过业务外包的方式,乙方对广东境内管理辖区对管线进行巡护,对高后果区、施工风险管理进行加密巡检,对第三方施工、第三方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并进行管道保护宣传工作,确保管线的正常稳定运行。
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4-12-19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乙方为增城作业区、清远作业区、云浮作业区、汕头作业区、汕尾作业区、梅州作业区、韶关作业区、始兴作业区、英德作业区、惠州作业区、茂名作业区、廉江作业区提供管道巡护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提供。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3.3.5 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3.3.1至3.3.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承诺,未提供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担过至少1项油气管道巡护类似外包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应具备1年及以上管道巡护服务管理工作业绩。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授权书)或合同扫描件。 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招标人处未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5人及以上轻伤的安全事故) 3.6.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不良履约被招标人终止全部或部分工作。 3.6.3投标人在此次招标项目投标中未发生串标/围标、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合法权益,不存在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被限制投标情况。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提供承诺书。
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4-12-19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乙方为清远作业区、广州作业区、肇庆作业区、梅州作业区、揭阳作业区、汕尾作业区、汕头作业区、江门作业、中珠作业区、河源作业区、惠州作业区提供管道巡护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提供。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3.3.5 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3.3.1至3.3.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承诺,未提供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担过至少1项油气管道巡护类似外包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应具备1年及以上管道巡护服务管理工作业绩。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授权书)或合同扫描件。 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招标人处未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5人及以上轻伤的安全事故) 3.6.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不良履约被招标人终止全部或部分工作。 3.6.3投标人在此次招标项目投标中未发生串标/围标、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合法权益,不存在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被限制投标情况。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提供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1-27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04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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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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