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汕尾华侨管理区新型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尾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528 )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汕尾华侨管理区新型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广东华电储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
处辖区 。
2.2项目规模: 200MW/400MWh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CHDTDZ046/16-QT-52801):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线路工程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涉及技术咨询、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批及会务等内容,所编制的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主要有以下9项工作:1.线路勘察;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不含第三方机构评审);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审查;5.社会稳定性分析及评价(重大项目);6.占用林业报告;7.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8.防雷评价专题;9.气象专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以及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9.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在建或已实施完成的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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