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5-2026年度大宗物资(石灰石粉)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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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5-2026年度大宗物资(石灰石粉)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505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锦山村。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5-2026年度大宗物资(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5-2026年度大宗物资(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春热电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锦山村。
2.2规模:华能伊春热电装机容量2×350MW。
2.3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1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名称:石灰石粉
预计数量:16000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并以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技术规格:
氧化钙含量:≥50%;碳酸钙含量:≥90%;氧化镁含量:≤2%;盐酸不溶物:<5%;水分:≤1%;粒度≤63µm(250目);精度:+1%;使用环境:温度-40~+60℃。
2.6交货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现场石灰石粉存储区。
2.7交货期:2025年3月11日-2026年12月10日
2.8运输方式:
罐装石灰石粉:投标人须配有专用石灰石粉槽罐车(不得与粉煤灰、水泥等其它运输车辆混用),槽罐车自带车载压缩空气和连接软管及接头等相关卸车操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
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
3.2.1业绩要求: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粉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2.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如果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允许该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