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苏州热电2025年煤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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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公司苏州热电2025年煤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44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苏州热电2025年煤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单位审批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苏州市
2.2 服务内容:华能江苏公司苏州热电2025年煤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2.3 服务期:12个月,计划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电厂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提供后勤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物业管理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 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