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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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监管机构申
请发行 20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可分品种申报),故选聘公司债券的主承销
商。
2.2 招标编号:CWEME24-NT12-FW07
2.3 招标范围:选聘 1 家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负责招标人公司债券(可为专
项品种公司债券,如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具体
债券品种以实际申报品种为准)的发行与承销工作;撰写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
报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债券发行和存续期工作;协调项目运行过程
中所需各专业机构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以产品存续期限为准。
2.5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方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
件。
3.1.2 投标方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人员要求:投标方本次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发行过 5 只及以上的公司债券业绩(投标方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加盖投标方公司公章的募集说明书主承销商声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
料)。
3.3.财务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方的成立时
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4 信誉要求:投标方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宁夏电投集团有限公
司供应商黑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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