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电厂2025-2027年度生产运行值班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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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南京电厂2025-2027年度生产运行值班车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1-484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南京电厂2025-2027年度生产运行值班车辆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租赁职工通勤班车、运行人员班车服务。
2.2项目范围 :
1、 值班车(运行班车路线)
黄埔小区→珠江路→清凉山→集庆门(公交站)→草场门→山西路→三牌楼→大桥南路→定淮门隧道口(舸舫西园公交站)→应天大街隧道→浦口大道临江地铁站→浦口大道万汇城公交站(工业大学地铁站)→江北大道桃园→高新区(地铁站)→江北大道杨庄→华能南京电厂
车辆核载19座,单程行驶里程约55km,每天两趟往返。车辆必须符合通行定淮门隧道的资质要求
来厂时应根据各运行值实际乘坐情况,安排发车时间,选择合理路线,选择性停靠上述站点,以保证各值每位员工能够按时到厂。返程时间0:10、8:10。
华能南京电厂值班人员下班后返程,视同运行人员返程,按上述运行班线站点行驶停靠。
2、四牌楼线(周一至周五)
黄埔→四牌楼→鼓楼→山西路→定淮门隧道→桃园→杨庄→电厂
车辆核载19座,单程行驶里程约40km,每天一趟往返。车辆必须符合通行定淮门隧道的资质要求。
发车时间:上午6:30,下午16:30。
3、大桥南路线(周一至周五)
世贸外滩→大桥南路→三牌楼→山西路→定淮门隧道→桃园→杨庄→电厂
车辆核载19座,单程行驶里程约40km,每天一趟往返。车辆必须符合通行定淮门隧道的资质要求
发车时间:上午6:30,下午16:30。
4、黄埔线(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路线)
黄埔小区→珠江路→儿童医院→清凉山→草场门→定淮门→应天大街隧道→浦口大道临江地铁站→浦口大道万汇城公交站(工业大学地铁站)→江北大道桃园→杨庄→电厂
车辆核载19座,单程行驶里程约50km,每天一趟往返。车辆必须符合通行定淮门隧道的资质要求
来厂时应根据当天值班人员实际乘坐情况,选择合理路线,选择性停靠上述站点,以保证各值每位员工能够按时到厂。
发车时间:上午6:30,下午16:30。
5、迈皋桥线(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路线)
迈皋桥广场→盐仓桥→大桥南路→萨家湾→三牌楼→山西路→定淮门隧道→桃园→杨庄→电厂
车辆核载19座,单程行驶里程约50km,每天一趟往返。车辆必须符合通行定淮门隧道的资质要求
来厂时应根据当天值班人员实际乘坐情况,选择合理路线,选择性停靠上述站点,以保证各值每位员工能够按时到厂。
发车时间:上午6:30,下午16:30。
6、甲方若要调整用车时间和行车路线,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对调整路线里程超过原线路±5%范围内的,车辆租用价格不作调整;调整幅度超过±5%范围的,对超出部分,车辆租用价格将以年度中标费用和核定后的公里数为依据,重新计算并作适当调整(调整费用以补充协议方式说明并支付)。
7、因甲方现场工作需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安排好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服务。所发生超额费用双方以“项目工作量增加确认单”的形式,以年度中标费用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费用,以补充协议方式说明并支付。
2.3项目风险提示
招标人机组属于应急备用状态,若因政策变化导致招标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改变,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
2.4计划服务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南京电厂2025-2027年度生产运行值班车辆服务项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生产运行值班车辆服务或通勤车租赁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