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电酉阳轿子顶等3个风电项目道路、平台及集电线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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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46/16-SG-06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重庆华电酉阳轿子顶等3个风电项目道路、平台及集电线路工程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酉阳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2项目规模: 3个风电项目实际容量合计114.4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工期8个月。合同签订且接发包人通知后3天内进场开始施工准备,5天内进场开始现场施工,2025年3月15日第一个平台施工完成;2025年7月30日全部道路及平台施工完成;2025年10月10日全部集电线路施工完成。无法施工的降雪天气、道路结冰天气不计入工期,因林业手续、环评、水保等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道路平台及集电线路工程 (CHDTDZ046/16-SG-06901): 重庆华电酉阳轿子顶 50MW 、李家盖 30MW 、大风堡 35MW 风电项目的道路及平台开挖,满足设备运输及吊装要求;覆土复绿等环水保措施,满足环水保、复垦验收要求;集电线路地埋工程施工;主设备牵引等一揽子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平台及集电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个单项工程容量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道路、平台及集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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