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材料采购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材料采购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海丰县农业农村局签订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部分物资材料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4年度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南土村、古流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位于海丰县东南部的赤坑镇境内,涉及赤坑镇南土村委会、下兰村委会何古流村委会农田,主要施工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备包括新建泵房、泵站出水管、出水池、新建渠道、灌渠、箱涵、分水闸、过水堰、机耕路、变电站设备、高压线等。
2.2 采购范围:本标段范围内施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碎石、毛石、砂、PE管、真空断路器等。
2.3 交货时间:按工期要求;
2.4 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可塘镇;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8)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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