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医院关于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高科一号C栋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PC-2024-2119
项目名称: 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ZPC-2024-2119
预算金额(元): 1930000
最高限价(元): 19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3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系统安装时间及服务地点 1.系统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安装。正常运转时间:系统开始安装后45个工作日正常运转。 2.服务地点:保质、保量、按时地将系统安装部署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具体内容为: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本项目所采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价格扣除优惠的扶持政策。给予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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