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分行信用卡营销辅助项目项目公告
上海
正在报名
对 2025年上海市分行信用卡营销辅助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登记备案。
11、标段一、标段三的服务商需满足在外包服务领域从业一年(含)以上,具有商业银行外包服务实施案例,标段二的服务商需满足在外呼外包服务领域从业3年(含)以上 。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内( 2021年1月至今)相关的合同案例1个(此合同案例不包含在评分内) 。
12、服务商必须书面承诺愿意按照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最终确定的费用要求进行合作,投标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5年上海市分行信用卡营销辅助项目
2、项目编号: SH240325/01
3 、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充分发挥信用卡营销辅助外包服务商的辅助协同作用,助力 “三个能力”建设,提高数字化经营的能力,解放网点生产力、有效赋能员工,提升信用卡客户服务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满足业务发展和连续性需要,避免人力不足、业务流失等负面影响,进一步巩固扩大信用卡业务核心指标市场竞争优势,现进行 2025年上海市分行信用卡营销辅助项目 采购。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标段一场景驻点和资料整理(包含分期业务和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标段二外呼服务(包含分期业务和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标段三装修分期上门拍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4 、服务地点: 上海市(具体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6、采购预算:
标段一、场景驻点和资料整理(包含分期业务和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金额 5278 万元,其中分期业务 4722万元,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 556 万元;
标段二、外呼服务(包含分期业务和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 2458 万元,其中分期业务 1624万元,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 834 万元;
标段三、装修分期上门拍摄金额 114万元 。
7、最高限价:
标段一、场景驻点和资料整理(包含分期业务和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
( 1)分期业务最高不超过10%,
( 2)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最高不超过45元/户/项。
标段二、 外呼服务 (包含分期业务和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
( 1)分期业务最高不超过10%。
( 2)通知类人工外呼服务最高不超过6元/通次。
( 3)信用卡营销后期服务最高不超过45元/户/项。
标段三、装修分期上门勘查,最高不超过 110元/次,按次结算。
注: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各最高投标限价,若超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8、入围数量:
标段 1:
( 1)有效投标人≥1 4 家的,入围中标候选人 7 家(不包括备选单位);有效投标人数量< 1 4 家的,按有效投标人数量 50%的比例(向上取整)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
( 2)除确定的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外,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另选择1家备选投标人。招标完成后招标人暂不与备选投标人签订协议,若已入围的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有退出或者取消资格时,按综合排名顺延候补,招标人将与备选投标人协商签订框架协议。
标段 2:
(1) 有效投标人 ≥1 2 家的,入围中标候选人 6 家(不包括备选单位);有效投标人数量< 1 2 家的,按有效投标人数量 50%的比例(向上取整)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
(2) 除确定的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外,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另选择 1家备选投标人。招标完成后招标人暂不与备选投标人签订协议,若已入围的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有退出或者取消资格时,按综合排名顺延候补,招标人将与备选投标人协商签订框架协议。
标段 3:
( 1)有效投标人≥6家的,入围中标候选人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的,按有效投标人数量50%的比例(向上取整)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
( 2)除确定的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外,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另选择1家备选投标人。招标完成后招标人暂不与备选投标人签订协议,若已入围的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有退出或者取消资格时,按综合排名顺延候补,招标人将与备选投标人协商签订框架协议。
标段一和标段二兼投兼中;标段三和标段一、二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标段同时报名,一旦标段一或标段二中标,默认放弃标段三。
所有标段合作初期服务商采购额度平均分配,标段一和标段二每季度统计服务人数和业务产能,按服务人数比重( 50%)和业务比重(50%),向采购部申请同比例调整采购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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