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分公司150万吨芳烃/年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铜芯塑料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九江分公司150万吨芳烃/年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铜芯塑料线(招标编号:NWZ241210-3051-04591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铜芯塑料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铜芯塑料线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在标书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在电力、石油、化工装置或类似工况相关招标标的供货业绩:如果是代理商参与投标,则要求近三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的合同总金额不小于20万元;如果是生产商参与投标,则要求近三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的合同总金额不小于100万元(要求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业绩的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包括框架协议)。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需生产商的授权代理协议。 (2)其余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中国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铜芯塑料线框架招标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本技术要求中的“★”的条款,即作废;技术要求中用符号“▲”表示,需提供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若有五项及以上不满足“▲”的条款,即否决。 (3)投标商必须有生产商的3C认证证书且必须覆盖标的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8日12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