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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天城驭风行动乡村振兴40MW风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前期手续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发布时间:2024-12-0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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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天城驭风行动乡村振兴40MW风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前期手续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2-2-041 )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天城驭风行动乡村振兴40MW风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前期手续技术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部分)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本次为预招标,待项目通过华能山西分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后生效。风险提示:若该项目未通过招标人内部投资决策程序,由中标人承担涉及的各种风险及费用,招标人及其管理企业、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天城驭风行动乡村振兴40MW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天镇县南高崖乡境内,拟定将本期接入天镇220kV响风岭升压站,并根据装机规模进行升压站扩容工作,初步考虑利用一期已建成220kV送出线路接入对侧玉泉站。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现开展华能天城驭风行动乡村振兴40MW风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前期手续技术服务采购工作。

2.2服务期:

2.2.1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书面委托书发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可研、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招标人予以确认。

2.2.2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书面委托书发送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可研报告内审版,并在内审会后的5个自然日内提供可研报告外审版。历次审查后,原则上应在3个自然日内提交修订稿,直至项目取得投资决策批复意见。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自招标人发送书面委托书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2.2.3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风机选型报告通过评审后且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主机招标文件。

2.2.4主机招标定标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及微观选址,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2.2.5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2.6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7个自然日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7个自然日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2.2.7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2.2.8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2.2.9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

2.2.10设计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2.2.11前期手续技术服务周期

服务期:合同签署后,招标人按照前期手续服务需求向设计人发送书面委托书,要求设计人在委托书发送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取得批复文件(因用地预审/接入系统等项目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完成时间可根据政策条件和实施难度等因素并经招标人同意后适当调整)。

2.3项目规模:本期工程装机容量共40MW。

2.4招标范围:

本服务包括华能天城驭风行动乡村振兴40MW风电项目可研及全部勘察设计,涵盖升压站、道路、场内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如需),包括可行性研究,前期手续办理:接入系统及消纳批复、用地预审批复(包含勘界、纳规等相关附属材料)、压覆矿批复、地灾批复、社稳批复、水保批复、安全预评价批复、文物批复、林草地批复、防洪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行业及华能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勘测及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负责取得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接入方案批复文件,负责获取风资源数据,收集风电场区(含升压站)资料,进行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完成产业/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后,提供场区道路、升压站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风资源评估、机组选型专题报告及可研报告,供招标人审查和指导招标。

前期手续技术服务:接入方案批复、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压覆矿批复、地灾批复、社稳批复、水保批复、安全预评价批复、文物批复、林草地批复、防洪批复等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取得批复(评审)文件。

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行业及华能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风机基础要求每基不少于3个勘测点,线路基础要求每基1个勘测点、道路每公里1个勘测点、升压站不少于4个勘测点)、重点区域(升压站、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深度应满足各行业及华能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完成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含生态修复设计)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上述两阶段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本次工程涉及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风机平台、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其他,包括:生态修复工程、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节能评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本次为预招标,待项目通过华能山西分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后合同生效。

提醒投标人注意:若项目未通过招标人内部投资决策程序,由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涉及的各种风险及费用,招标人及其管理企业及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5个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设计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1)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个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参与项目合同首页、能体现项目容量、服务范围和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关键页及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需提供任命书或业主的评价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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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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