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吉林管道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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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吉林管道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4-SY241-FW030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长春输油气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吉林省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保障分公司安全生产用车,根据《北方管道公司超标车辆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东北分公司《关于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吉林公司)车辆租赁批复》相关要求,结合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吉林公司)管道途径乡村、山地等实际情况,分公司2025年计划租赁车辆17台。
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吉林管道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2-25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2025年计划租赁车辆17台,其中: 长春公司:商务车2台、越野车(分公司本部)2台、越野车(基层)8台。 吉林管道公司:越野车(分公司本部)4台、越野车(基层)1台。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明。 2.投标人具有自有车辆20台以上(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其中商务车车辆原值(不含税)在300000≥350000之间的不少于2台;越野车车辆原值(不含税)在350000≥400000之间的,不少于6台;越野车车辆原值(不含税)在180000≥200000之间的,不少于9台。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份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不低于17台车辆租赁业务(业绩合同、发票、发票需提供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须为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1)—(5)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2-04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09 23:59: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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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吉林管道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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