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设备现场检验与评估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标段1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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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电站设备现场检验与评估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标段1(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1290001)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电站设备现场检验与评估辅助技术服务框架,拟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限3年。合同
根据每批次需求单、结算单及验收情况,据实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是:
标段1:电站设备现场检验与评估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标段1。
标段2:电站设备现场检验与评估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标段2。
本次招标内容:电站设备现场检验与评估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标段1。
本次招标范围:因项目实施需要,需将电站设备检验评估项目中检验、工作流程执行及辅助性技
术支持工作进行外委,包括工作单准备、项目协调实施、检验检测、现场安全和质量协助管理等。具
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甲方下达需求单后,乙方3日内安排项目所需检验和辅助人员到达指定现场,乙
方需在需求单要求时间内完成所有现场工作。
项目地点:中国境内各电站,甲方指定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授标原则: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人员等级及技术要求的服务在不同标段中,投标单
价应相同,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两个标段同时评标,,
当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交叉计算其中一个标段第一名与另一个标段第二名投
标价格之和,取两个标段整体中标金额最低的推荐方案,除第一名与第二名调整外,其他投标人推荐
顺序不作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 /。
5.信誉要求:(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2)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3)未被中国广核集团取消或禁止参与投标且处于有效期。(4)未被招标人取消或限
制其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6.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2)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
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
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
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报价最低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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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设备现场检验与评估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标段1-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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