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过鱼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QT-08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鱼类增殖站设备-过鱼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 4×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过鱼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CHDTDZ111/17-QT-08601): 本标段的工作内容包括合同设备全套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工厂组装、检测、防腐、包装、出厂验收、运输、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工作,全部技术文件的提供以及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等。主要的合同设备有:
( 1 )左右岸集鱼系统设备,包括所有电气设备、电缆、视频监控、过鱼控制、照明、辅助诱鱼系统、过鱼监测系统,过鱼设施智能系统;
( 2 )过坝转运系统包括集鱼平台、无人驾驶小车、运鱼船、苗卵采集设备等;
( 3 )与招标设备对应的一期预埋、插筋、预埋管均由土建标提供,本标段的二期预埋件及安装,设备之间接线及调试均由本标段卖方供货及完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过鱼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承担过至少1项过鱼设施施工业绩,并已投入运行(以项目投运时间为准)。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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