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鞍山市铁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铁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303-00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鞍山市铁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 附件3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 (1)保安人员 更正为 “具有2年及以上保安服务经验,得2分。(此项为投标人拟配备的所有保安人员均需符合相关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则不得分。(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复印件、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2)食堂人员 更正为“具有2年及以上食堂服务经验,得2分。(此项为投标人拟配备的所有食堂人员均需符合相关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则不得分。(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复印件、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3)维修人员 更正为“具有2年及以上维修服务经验,得2分。(此项为投标人拟配备的所有维修人员均需符合相关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则不得分。(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复印件、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4)业绩 更正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物业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2分,最多得10分,否则不计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09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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