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二次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委托, 对[350401]SMSY[GK]2024002、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二次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二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SMSY[GK]2024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2,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3,85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5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8,5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现场参与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应随身携带CA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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