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系统扩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系统扩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招标代理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1923
项目名称: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系统扩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系统扩容)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5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系统扩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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