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打印类耗材及办公日杂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2-10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HJZB[GK]2024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打印类耗材及办公日杂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办公日杂用品):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采购包的合同中标(成交)金额(合同金额固定总价为1500000元),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参考如下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 号:350005226。,更正为:按照采购包的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参考如下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 号:350005226。
原公告的合同包1(办公日杂用品)代理服务费金额:2.050000(万元),更正为:1.3725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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