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涵闸、泵站、污水截流设施维修(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3-NTCJ-C2024-0046
项目名称: 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涵闸、泵站、污水截流设施维修(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9.1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9.19万元【其中:3年维修(护)保养费最高限价154.19万元,暂列金5万元(报价时不得调整)】。磋商分项报价或磋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3年,自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合同期内履约情况良好,则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后,且供应商承诺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最多续签2次。若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较差,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合同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提前终止合同,并向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6、7);
6.现场勘察承诺函(格式见附件8)
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
8.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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