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专业
分包公开竞争性采购公告
致各应答人: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海丰县农业农村局签订 2024 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施工及运营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的部分专业工程的施工进行 专业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2024 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项目施工专业分包;
标段 1:2024 年度海丰县黄羌镇双新村等 3 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建设项目(双新村 3#、4#地块);
标段 2:2024 年海丰县可塘镇上达村等 2 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 设项目(上达村 5#地块);
标段 3:2024 年度海丰县黄羌镇虎噉村等 3 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建设项目(虎噉村 1#地块);
标段 4:2024 年度海丰县黄羌镇虎噉村等 3 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建设项目(虎噉村 2#地块)。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2.3 采购内容:本标段地块范围内整修水陂、整修农渠、整修斗沟、 人行盖板、涵管、沉砂池、修整田间道等内容施工专业分包(具体详见图 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以采购人与海丰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合同》及采购人与中标单 位签订的《2024 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施工专业 分包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 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且的有关规范、规定合格或以上标 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 公司、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或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之一。
(2)业绩要求:无。
(3)主要管理人员: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4)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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