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服务事业部国能清远维护项目制粉系统大修专业作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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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采购编号:GPEC-GC-01114-01114-2025-007)
竞争性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国能清远电厂
一、竞争性采购条件
电站服务事业部国能清远维护项目制粉系统大修专业作业分包(竞争性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114-01114-2025-0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工程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电站服务事业部。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竞争性采购范围:电站服务事业部国能清远维护项目制粉系统大修专业作业分包。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乙方需完成国能清远电厂维护项目#2机组A\B制粉系统检修:包含B\C磨煤机、给煤机、动态分离器、磨煤机出口粉管、原煤斗、疏松装置检修、石子煤系统及附属设备等检修工作及相关配合工作。
2.3 计划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甲供范围:详见竞争性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2 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近三年火电检修或维护相关业绩或类似工程业绩。
3.3 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 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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