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二)(A)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5
招标公告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二)(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4001713
2.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二)
3.预算金额(单位:元):106427400.00
4.最高限价(如有):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货物需求明细”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各方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自定),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对联合体成员完成招标任务负有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是否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表;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注:(1)“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4001713
2.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二)
3.预算金额(单位:元):106427400.00
4.最高限价(如有):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货物需求明细”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各方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自定),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对联合体成员完成招标任务负有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是否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表;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注:(1)“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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