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浙江
-台州市
华能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2-2-231 )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一期)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3500亩,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果园)。利用光伏组件板上发电,板下种植高附加值农作物,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立体构造多元化发展、一地两用的复合收益,达到绿色新能源和绿色新种源的有机结合,为乡村振兴增添绿色新动能。组件安装方式采用柔性支架随坡安装,拟建总装机容量约为221.9MWp,系统额定容量200MW。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200MW,直流侧与交流侧容配比不低于1.11。工作范围包括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投标方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方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等要求。同时总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优规划及实施方案。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除中标服务费外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风险告知:若项目不具备前述生效条件,则不执行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同时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提供证书影印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100兆瓦及以上规模的地面光伏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期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够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