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三校区消防设施维护、检测项目(2025年度)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大学三校区消防设施维护、检测项目(2025年度)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NS-2024-CS-012
项目名称: 喀什大学三校区消防设施维护、检测项目(2025年度)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40000
最高限价(元): 6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大学三校区消防设施维护、检测项目(2025年度)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64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需将以下证明资料附在响应文件中):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身份证); 3.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缴纳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 注:“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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