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互联网业务2025年度公众号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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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互联网业务2025年度公众号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个人互联网业务2025年度公众号运营项目(编号:gkzb202412230002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个人互联网业务2025年度公众号运营项目 | 个人互联网业务2025年度公众号运营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上海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合格 。
其他: 为保证2025年度“融军保”“融军卡”系列产品用户的日常管理、产品宣传、产品服务、风险管理、互联网运营等工作内容持续稳定的进行,拟采购一家业务能力较强的单位为采购人提供个人互联网业务2025年度公众号运营服务,并签订年度合作协议,以维护现有用户的线上运营,并为明年产品续保及新产品上线运营做准备。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招标控制价:160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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